按日期归档:2008年9月5日

Google更改备受争议的Chrome许可协议

{tab=My View} 从抄袭Sohu的输入法,到现在,抛开技术,创新,谷歌其高明之处还有就是比Baidu更会包装更会营销吧。说实话,我只是觉得谷歌很会包装很会营销而已,从Gmail的邀请注册,容量不断增加就能看出 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舶来的,只要用户接受的就是好的。舶来品也有瑕疵的,新闻链接如下: 网易 www.163.com Donews www.donews.com 搜狐 www.Sohu.com {tab=the News} Google的Chrome自发布以来褒贬不一,有的赞扬Google勇于创新和尝试,有的则指出了一些明显的瑕疵。 先把安全问题放到一边不谈,因为这只是测试版,我们允许它有错误存在。但是有一个问题却是不容有任何回旋余地的,那就是它的EULA(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,即“最终用户许可协议”)。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,Google将所有Chrome用户上传的东西都默认归为自己的所有权,这包括你上传的自己的照片、自己的著作、论文等等。由于这个原因,很多群体都已经对Chrome提出抗议,并宣称拒绝使用Chrome。 这显然不是Google的意图,并且这项条款确实很荒谬。Google也已经发现这个问题,并声称这是用在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条款,他们没有注意,直接摘抄了下来。 Google称,相关人员会尽快将这个措辞改正过来,并请广大用户放心,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东西。 {/tabs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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